【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道富投资有限公司】:
由我司管理的涵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持有21旭辉02(188454)债券、21远洋01(188102)债券,简称标的债券。因目前标的债券估值行情与中证行情偏离超30%,根据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我司作为标的基金主会计责任方确认标的债券的估值方法调整为:中证行情
如有我司管理的其他产品新增持仓标的债券,按上述估值方法处理,如有其他特殊事项,届时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处理。
我司承诺将定期复核和审阅估值方法的持续适用性,以确保相关估值程序和技术不存在重大缺陷。如有估值方法更新,与托管人、行政服务机构协商一致后另行出函调整。上述估值方法调整由我司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伍由我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