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涵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的公告
涵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根据《萍聚泽锐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萍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决定以截至2022年2月11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制定,并经托管人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复核相关资料,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2年2月11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管理人决定派发红利总额556690.3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除权除息日:2022年2月11日,权益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红利再投日
2022年2月1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涵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时管理人提取分红业绩报酬,从客户分红资金中扣除(如果某一客户本次分红的资金小于本次应计提的业绩报酬,则本次管理人计提的业绩报酬为本次分红的资金),客户所得分红款以实际所得额为准。
特此公告。
萍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