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聚泽锐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的公告
萍聚泽锐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根据《萍聚泽锐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萍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决定以截至2021年11月16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制定,并经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相关资料,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1年11月16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管理人决定派发红利总额120848.0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分红除权日:2021年11月16日,分红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萍聚泽锐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分红登记日后4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通知托管人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并于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委托人账户。
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时管理人提取分红业绩报酬,从客户分红资金中扣除(如果某一客户本次分红的资金小于本次应计提的业绩报酬,则本次管理人计提的业绩报酬为本次分红的资金),客户所得分红款以实际所得额为准。
特此公告。
萍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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